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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娟律师
北京华沛德权(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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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和分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共同财产。此外,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在没有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的前提下也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除非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其他协议,否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存在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该方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股票期权等权益怎样分割?
股票期权等权益的分割主要涉及到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持有的股票期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对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股票期权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其获得的时间点以及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股票期权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及如何分配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供了基本原则指导。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并考虑到双方的实际需要以及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