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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娟,2015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硕士。自2016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研究,多数案件取得胜诉或调解。近年来,致力于深耕家事领域,办理的家事案件,90%均实现调解,擅长调解谈判,快速解决复杂矛盾纠纷。撰写“家常理法”个人公众号文章,记录办案心得,传播和谐家事理念。“家常理法”第一层含义来自于“家长里短”的谐音,婚家案件大多免不了家长里短的故事情节。第二层含义为家事案件都是家常事,以家为纽带,情为基础,事很平常。处理家常事,既要依法,更要论理,甚至有时候理在法前,以理服人。第三层含义为以文字记录的方式来分享家事案件中常见的情理法,以别人的故事来感悟人生、增长智慧,共鸣情感。
业务专长
婚姻家庭
一、婚姻家庭纠纷1、婚约财产纠纷2、离婚后财产纠纷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4、夫妻财产约定纠纷5、同居关系析产纠纷6、赡养费纠纷7、变更赡养关系纠纷8、监护权纠纷9、确认亲子关系纠纷二、继承纠纷1、法定继承纠纷2、转继承纠纷3、代位继承纠纷4、遗嘱继承纠纷离婚继承
离婚继承,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要职能。婚姻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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